刘黎明,中共党员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,国家开放大学六安学院法学副教授,六安市立法专家顾问。社会组织职能职务:安徽金亚太(六安)律师事务所,高级合伙人、监事会现任主席、副主任律师;六安市总工会律师顾问团优秀律师;安徽省金融法制会常务理事;六安市普法讲师团成员;六安市仲裁委仲裁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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